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丽惠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三年,现因其工作单位变动原因无法连任,请求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郑丽惠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郑丽惠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丽惠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郑丽惠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郑丽惠女士原定任期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郑丽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郑丽惠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