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拟回购注销43.85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将减少43.85万元

华泰证券于2025年6月21日发布公告,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回购注销缘由及相关情况

2025年6月20日,华泰证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自2024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依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43名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状况。按照计划规定,这些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438,495股(43.85万股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初始回购价格为7.2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65,933.90元(316.59万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9,027,302,281元(90.27亿元)减少至9,026,863,786元(90.27亿元),减少438,495元(43.85万元) 。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尚未实施。实施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所适用的授予价格将调整为6.85元/股(7.22元/股 - 0.37元/股)。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孰低值,即6.8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也将相应调整,不过该调整需在完成利润分配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债权人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法规,华泰证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6月21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8月4日,申报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联系人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5 - 83387272,传真025 - 83387784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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