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获证监会备案通知书 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26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文件编号未明确提及)。

根据通知书内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证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创证券拟发行不超过10.5亿股(1,047,777,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首创证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首创证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首创证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通知书同时强调,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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